蕭芸嶙身心診所

 Dr.Hsiao's Psychiatric Clinic

恐慌症

恐慌症之定義

恐慌症之診斷準則依據DSM-ΙΙΙ-R(1987),共包括下列四大項:

一、在病程中,至少有一次的恐慌發作是

  1. 無法預期的,亦即此發作非緊接著遭遇到令人焦慮的事件之後發生
  2. 不是因為自己成為眾人焦點時所發生的。

二、在四週之內有四次符合上述條件之發作或在一次或多次發作之後,接著有為期至少一個月的期間持續害怕再次的發作。

三、至少有一次發作具有下面四個以上症狀:

  1. 呼吸困難或喘不過氣的感覺。
  2. 頭暈、不穩或快昏倒的感覺。
  3. 心悸或頻脈。
  4. 顫抖或搖動的感覺。
  5. 盜汗。
  6. 窒息。
  7. 噁心或腹部不適感。
  8. 失真感。
  9. 異樣感覺,如麻或刺痛感。
  10. 身體感覺潮紅或發冷。
  11. 胸痛或胸悶。
  12. 害怕快要死亡的感覺。
  13. 怕快要發瘋或控制不住的感覺。

四、至少有些發作其四個症狀如三中所述,在發作開始後,突然發生並於10分鐘內達到相當厲害的程度。

恐慌症狀之詳述:

  • 心跳加速
  • 呼吸困難,感覺得似乎吸不到氣
  • 頭痛,頭暈,或反胃
  • 顫抖,冒冷汗
  • 感覺喉嚨有塊物阻塞
  • 胸痛
  • 身體或臉有灼熱感
  • 手指或腳指麻痺(針刺感)
  • 害怕自己即將發瘋或死亡

 

*恐慌發作來得突然,沒任何警訊,也沒有任何方法停止恐慌發作
*恐慌發作的恐懼程度遠超過正常的感受,通常是沒有任何關聯.
*恐慌發作常常幾分鐘就過去了,身體的反應往往是無法及時的調適.

恐慌發作對身體而言是不會有害的,但伴隨的感覺失去控制及死亡的恐懼是最難克服的障礙.甚或引發畏懼、憂鬱、強迫症、自殺等行為,影響甚至會擴大至不敢面對外來的社會,通常這些畏懼與其說是害怕特定的事物或地方倒不如說是這些事物或地方會讓人害怕引發恐慌發作。
只有有經驗,合格的醫師能做診斷是否為恐慌症
有研究顯示平均需看過十名醫師才能有正確的診斷是恐慌症.且只有四分之一的患者得到他們想要的治療.所以知道恐慌發作的症狀對你自己是否能早點得到幫助是很重要的。一般來講,經歷一到兩次恐慌發作是不需過度擔心的,除非一再的恐慌發作、或是一直受到恐慌再次發作的心理威脅,如果持續的擔心恐慌發作,那就需要看看醫師了。

公告: 清明連續假期4/4(星期四)至4/5(星期五)早上門診正常看診。晚上休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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